現今台灣雖說是自由民主社會,但自由有餘民主不足,號稱民意最高殿堂的立法院,又能代表或落實多少民意?我們觀看幾次政黨輪替之際,許多標榜改革挾著多數選票優勢的新科立法委員,為求績效與表現之下,倉促推動的法案,往往是政治密室協商後的四不像。妥協犧牲掉的是基層民眾的權益與信任,限縮了社會自主性、活動力及競爭力。執政團隊往往重視選票勝於百姓真正需求與國家全面性發展,表面式的民主政治,反而失去民本思想的內涵。

 
全球民主政治的發展過程中,曾有馬丁路德金恩博士,對抗美國不公義的種族隔離政策;甘地對抗英國對印度的帝國經濟剝削,抵制英國制定的法律;各國間也都曾聽聞民間的大規模示威遊行,來表達對政府政策的不滿。公民有權對於政府不公義之法案政策,以不配合不服從的行為,抵制法案並迫使政府重視,進而檢討修正,此源於法案的不成熟、不周全,且未顧及全體人民的權益與社會公義。

 
李耳言:「信,不足焉,有,不信焉。」,第一個「信」為制度或法案,第二個「信」有相信、依循或遵守之意,在位者若是不食人間煙火,不知民間疾苦,以本位主義自是自矜,閉門造車的制法立規,與百姓需求與期盼存有極大的隔閡及落差,所立之法窒礙難行,讓人民無所適從,一經頒布必將引發各界嘩然,造成輿論群起撻伐,各地百姓怨聲載道,不願遵守且抵制執行,上位者將因此喪失公權力及人民對其之信任,執政地位亦隨之搖搖欲墜,不得不慎之。

 
故最佳的制度法案李耳認為是「太上,下知有之」,是指該制度法案必須不會干擾百姓現有生活或風俗民情,符合社會各階層需求,一經頒布百姓如浴甘霖如沐春風,潛移默化遵守依循,自然推行無阻遍及全國。制度法案推行的成敗關鍵,在前置研擬的過程中,必須嚴格謹慎,兼顧各階層通盤考量,經深思熟慮後,以順乎天道應乎民情的原則,力求制度與法案的完備性。若有缺漏及不足之處,將引起人民的質疑,推行過程必定困難重重。倘若對於各地域各階層不同之需求條件皆已納入研議且完備俱足,人民必然視之如珍言貴語謹守奉行,新政推行無所阻礙,百姓在不知不覺中自然配合,毫無受到約束限制的感覺。

 
民主政治的價值正與李耳無為而治的精神相符,即是為民請命積極作為,功遂身退而不自恃居功。意喻有為之上位者,除了積極作為外,尚須具備不眷戀權位功名的無慾無我之心,置自身於身後,以百姓心為心,超然地研訂完善的制度,潛移默化的使百姓依循,朝著規劃方向發展演化,功成後急流勇退,如同天施地載般,自然無為不有不宰,萬物得以任自生長欣欣向榮,生機盎然發展無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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